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北京市建造工程质量法令》相关规则被罚160万余元。处分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
处分信息数据显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小营村进行海淀区上庄镇乡村供排水工程(第三批)第三标段施工,运用的标准为DN/ID300、DN/ID400、DN/ID500三种标准的HDPE双壁波纹管的质量不满足此工程建造项目所要求的《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体系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19472.1-2019)的设计标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造工程质量法令》第十一条的规则。鉴于该公司有自动减轻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损害结果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北京市建造工程质量法令》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601303.55元的行政处分决议。
经过查询了解到,同日,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履行人,履行标的为2241762元,案号为:(2023)鲁01执1526号。
公司官网介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国际双500强企业——我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成员,是以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为主的跨行业跨国运营的特大型公司集团。总部设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8.36亿元,财物总额410.52亿元,下设21个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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